
烟台
办理地点和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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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地址:
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银海路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受理服务专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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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间:
5月1日-9月30日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4:00-17:30 ; 10月1日-4月30日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(星期一至星期五)上午08:30-12:00,下午13:30-17:00。(法定节假日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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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
0535-6867868;0535-6663840;0535-6787300
申请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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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依据《山东省旅游条例》《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》《山东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
申报材料
材料名称 |
材料类型 |
材料介质(形式) |
纸质材料份数 |
纸质材料规格 |
对应电子证照 |
材料提交方式 |
来源渠道 |
来源渠道说明 |
材料必要性 |
空白表格 |
示例样表 |
填报须知 |
受理标准 |
备注 |
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 |
原件 |
纸质版和电子版 |
3 |
A4 |
- |
网上提交 |
申请人自备 |
参照示例样表,根据申报单位自身情况自行撰写。 |
必要 |
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(空白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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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申请评定报告书(样表)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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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|
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,申请材料齐全,符合法定形式。 |
无 |
山东省